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格尔木市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
批 复
市林业局:
报来《格尔木市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格林发〔2017〕2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格尔木市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该规划是指导我市林业发展的重要依据,你局要按照《规划》和省、州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会同各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安排林业建设,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实施湿地恢复工程。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优美、和谐、宜居的生态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