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青海盐湖精诚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年
钠浮选剂项目用地审查意见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报来《关于青海盐湖精诚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年钠浮选剂项目用地审查意见的请示》(格国土资〔2017〕580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四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察尔汗湖区,总占地面积3.1635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采矿用地),用于青海盐湖精诚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年钠浮选剂项目建设。其中:合成车间0.2658公顷、原料及产品库房0.063公顷、空压站0.0126公顷、综合楼0.3482公顷、生产车间0.7924公顷、锅炉房0.07公顷、消防泵房控制室0.062公顷、货场及厂区道路1.549506公顷。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手续。
2017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