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格尔木市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环境保护局:
报来关于《格尔木市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格环发〔2017〕30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牵头起草的《格尔木市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