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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80218/2017-00203 文  号: 格政办〔2017〕261号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世界盐湖城—365体育在线备用 发布日期: 2017/12/26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格政办〔2017〕261号

 

格尔木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格尔木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1214

 

格尔木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全市医院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8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州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和省州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和增进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提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效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为推进健康格尔木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底前市人民医院试点,建立医院章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探索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路径。市第二人民医院查找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薄弱环节,研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01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搭建完成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架构体系。

——2020年,健全完善制度,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医院治理体系

1. 完善政府办医体制。按照政事分开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强化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责。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市政府负责,并按照规定行使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负责院长选聘,组织实施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在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意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责任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和计划生育

2. 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政府为全市公立医院承办主体。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础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医院(民族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对医院的药品储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给予补偿全面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各项投入政策。各公立医院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形成的债务,要制定偿债工作计划,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对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予以适当倾斜,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及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财政、发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

3. 健全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依规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市医疗集团和市医疗共同体总院长、董事长等班子成员,由市医院管理委员会委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提名推荐和考察,医院管理委员会任命。对市医疗集团或市医疗共同体相关副职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由市医疗集团或市医疗共同体同级党组织提名推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考察合格后予以任命,医疗集团或医共体聘任。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问责制,且参照《干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进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考,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医院床位数为主要依据,确定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额度,定岗不固定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单位:财政、发展和员会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

4. 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等不良执业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结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发挥利益调控作用,探索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内按人头打包付费方式,提高医院自我管理、主动降低运行成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医保报销等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各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卫生材料消耗等逐步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医院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评估认证制度和等级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建立医院运行状况定期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责任单位:财政审计局、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

5. 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机构设置、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公立医院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对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规范公立医院人员招聘工作,由公立医院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及时招聘人员。在公立医院出现编制空缺后,除预留定向培训医学生编制外,及时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完善激励保障措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的变动,对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实行动态调整增长机制。公立医院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内自主确定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对个别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自我经费保障能力较强的公立医院,绩效资可在调控水平基础上给予适当倾斜。责任单位:机构制管理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

6. 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建立医院运行状况定期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医院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评估认证制度和等级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7. 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在己形成的格尔木市医疗集团和格尔木市医疗共同体2种医联体格局的基础上,借鉴省州级医疗集团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市医疗集团各项工作机制。整合市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资源,不断健全完善格尔木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加强与省级相关医院的协调沟通,积极配合开展分工协作机制、组织管理、协作制度的建设,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快建设格尔木市医疗集团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网络心电诊断中心。提高远程医疗网络使用率,开展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和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二)健全医院管理制度

1. 制定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章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依法依规制定章程。章程包括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要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结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运行效率。制定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章程时,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责任单位: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公立医院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研究事项做出决定。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可在医疗集团、医共体层面成立董事会,负责医疗集团、医共体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活动计划、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履行人事管理方面的职责。相关医院党组织领导按照章程进入医疗集团、医共体管理层。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责任单位: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各公立医院

3. 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各级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依法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医院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由医院工会负责,工会依法组织、代表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利益的会议,必须由工会代表或者职工代表参加。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4. 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责任单位: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5.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改革医院用人机制,稳步推进全员聘用制医院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结合发展目标科学合理设置医院内设机构和岗位数量,做到科学设岗、按岗聘用、岗变薪变、合同管理。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拉开分配档次,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对于能力、水平、贡献均十分突出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可确定较高的内部分配标准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对公立医院选拔确定和引进的特殊高层次人才,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公立医院从基层医疗机构借调人员时,务必按照“借调一人、下沉一人”的原则,有效保证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总数不减、工作不断。建立统一的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和轮训制度,对所有人员参加培训要实行统一调配,合理安排学习培训计划,以确保医疗集团、医共体内医务人员公平享有继续医学教育、规范化培训的机会。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6. 完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财务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集团、医共体相关单位重大项目及资金支出均需纳入医疗集团、医共体“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一般性支出由医疗集团、医共体通过授权,相关单位按照职责范围予以支出,且每季度向医疗集团、医共体上报财务报表。建立总会计师巡查制度。总会计师纳入医疗集团、医共体领导班子,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并按照授权对医疗集团、医共体各单位资金管理、预算编制、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绩效考核等进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要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应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对医疗费用控制的考核问责机制,对医生医疗行为进行全程监管。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医疗共同体要强化对相关基层医疗单位的财务统一管理,可以按照委托授权的方式,既给予基层医疗单位一定的自主经营权,又切实强化医疗共同体对基层单位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7. 优化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且不单纯考核业务量,三、二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技术辐射带动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均纳入考核体系,以正确引导三、二级医院切实发挥引领作用,主动帮扶基层,提升服务效能。市人民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绩效考核按照省、州、市关于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的有关要求执行。医疗集团、医共体下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考核,由医疗集团、医共体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绩效奖惩相关资金由单位结余资金中支出,绩效工资控制水平均严格按照绩效薪酬改革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即:公立医院增核的绩效工资调控水平,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40%。将管理、技术和责任要素一并纳入考核指标,既实行定量考核,又兼顾定性考核,根据确定的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进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面向所有被考核者公开,及时做好反馈沟通工作。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调职调岗、续聘辞聘。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且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学习、职称晋升等挂钩。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8. 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各级公立医院按照功能定位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理顺下转通道,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各级公立医院要积极参与医疗联合体,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重点强化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功能,加强面向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络系统促进医联体内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探索推进医联体内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引导医疗联合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积极开展精准化对口帮扶工作,各公立医院要以外省对口援建和医疗联合体为契机,积极主动引进省外优质医疗资源和服务,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并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9. 健全人才培养管理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各级公立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分次服务的每次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4个月。积极为基层培养人才。公立医院应建立人才培养制度,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着力培育青年医疗骨干人才和实用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卫生人才在市医疗卫生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通过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优先引进急需、紧缺和重点扶持专业及学科的卫生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10. 完善医学科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学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加大临床医学研究投入,设立专门面向临床研究的科研计划和项,加大对杰出青年研究人员、优秀医生等青年人才的资助力,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高原病临床医学研究,促进高原医学、民族医药、生物工程等多领域创新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需求提出、研究组织、成果转化应用和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加强基因组、干细胞、合成生物、再生医学等的研究和应用,发展精准医学。加强和规范临床药物试验研究,大力推广先进、有效、安全、便捷的规范化诊疗技术,提升重大疾病诊治水平。三级公立医院应建立临床技术研究应用支持机制,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努力打造临床研究创新团,加强临床医学研究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经济商务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11. 健全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制度。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承担医院后勤服务工作,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12. 强化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实施“智慧医疗”项目,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促进预约诊疗。推进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按照《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的要求,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等功能。实现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推进信息等级保护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防范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13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确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形成良好院风。改善就医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赢得社会和患者的认可和信赖。可以开展入职仪式,增加医务人员的职业归属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鼓励医院设立医疗风险保障基金或参加商业保险,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正当权益。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树立良好职业形象。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14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巩固“先住院后结算”医疗务模式,实施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完善导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及推送等便民措施。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有序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各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三)加强医疗机构党的建设

1. 发挥公立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组织要抓好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要把握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要把握大,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注重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革发展、注重医院战略规划,统筹推进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改革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各项工作,努力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的现代医院。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讨论医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推荐聘用,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领导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2. 强化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党建工作与医院改革发展深度融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医院内设机构党组织,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坚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积极推进活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载体创,防止“两张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公立医院、医疗集团、医共体

3. 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组建力度,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按照党的要求办医立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要求,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按照“放管服”要求,适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情况,按照职能分工及时下放相关权限,调整相关政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工作推进合力。行业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及公立医院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医改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和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时全面推进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