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全力推进PPP项目落地实施
第400期(总第7715期)
为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PPP项目落地实施,格尔木市加大财政投入方式改革创新力度,从政策制定、项目遴选、方案论证、入库申报等环节规范有序推进,2个PPP项目已顺利通过省财政厅审核入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格尔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发改部门牵头负责传统基础设施领域项目、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社会公共服务领域项目,不断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咨询服务、项目库建设等,全力推动项目有力有序有效实施。
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依托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和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根据中央省州有关要求,从我市发展规划新建项目中筛选出13个拟进行PPP模式的项目及时上报,涉及投资123亿元。目前,已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2个,涉及投资79亿元。
三是推进项目实施。总投资5005万元的格尔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已落地,并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实施。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将采取“经营收益+政府缺口性补贴”的付费机制;总投资约78.52亿元的格尔木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进入识别阶段,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下一步将配合项目主管部门依托政府采购平台依法选择PPP咨询机构开展“两评一方案”编制工作。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格尔木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基本操作实施规程(试行)》,着力解决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问题。重点从推广领域、运作方式、部门职责、操作流程等7个方面对项目建设进行了规范,清晰了项目基本操作流程,助推全市PPP项目落地实施。
下一步,格尔木市将切实加强项目的审核与管理,前期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可行,尽可能选择市场化程度较高、项目费价调整机制灵活、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的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尽可能多地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政府投入少、群众评价高的PPP示范项目,推动PPP模式持续健康发展。
(市财政局) |